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合理收费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现就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提出意见。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有偿使用制度 收费机制 政府职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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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