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定向增发利益输送研究
本文以盛屯矿业四次定向增发为例,分析了定向增发过程中存在的利益输送行为及具体路径.盛屯矿业大股东通过第一、二次定向增发募集企业急需资金,缓解了上市公司财务危机,使定向增发对上市公司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在随后的第三、四次定向增发中,盛屯矿业大股东利用股权质押获取贷款的利益链,通过高溢价出售劣质关联资产进行”掏空”.我们发现,无论是支撑行为还是掏空行为,这都是大股东为了利益最大化而采取不同方向的利益转移行为.希望通过本案例的研究,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过程中利益输送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上市公司 定向增发 股权质押 利益转移行为
蒙立元 杨舒涵
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421-430
2016-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