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妇女既往生育史与早产的相关分析
WHO对早产的定义是从孕妇末次月经周期首日算起,孕龄<37周或259天的分娩.与正常出生婴儿相比早产儿更易发生脑性麻痹、感觉缺失、学习障碍和呼吸道疾病,造成家庭和社会巨大的经济负担.本研究通过探讨妇女既往生育史与末次妊娠早产之间的关系,为卫计部门制定相应策略与措施提供理论依据.2010-2013年陕西省单胎活产新生儿早产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早产史、出生缺陷史、高龄妊娠等有可能增加早产发生风险。妊娠间隔长、怀孕次数多等有可能减小早产发生风险。因此,对于合并以上危险因素的育龄妇女,应当加强孕前孕期保健工作,普及健康教育,减少早产的发生。
孕期保健 早产发生率 生育史 健康教育
秦博文 应佳 雷方良 雷倩 颜虹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卫生统计学系
国内会议
天津
中文
534-534
2016-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