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质标准体系研究
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实施8年多,该标准全文强制且要求所规定的106项水质指标最迟于2012年6月30日以前全部实施,但是到目前为止其”强制性”并没有得到完全体现.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复杂,但标准自身存在一定技术缺陷,饮用水水质标准体系不健全,相关标准错位、支撑力度不够是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对现行相关标准的分析,试图引入负反馈控制理论,构建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体系,并对标准制(修)定提出相应的建议.
饮用水 水质标准 负反馈控制
宋兰合 由阳 李宗来 黄志英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100037 桂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广西桂林541000
国内会议
山东东营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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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