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清朝在土司地区推行科举制度述略

清朝在西南设有土司的省分积极推行科举制度,同时给予了政策上的优惠.表现在:童试中,对少数民族子弟入学给予特殊照顾,并保证他们的入学名额不被挤占.乡试中,给予土司应试资格,并从”鼓舞宜亟”的宗旨出发,分配云南、贵州、广西等”小省”的乡试中额,为改土归流后的某些地区专门设有录取名额.会试,则采取分省取士的方式,确保云南、贵州、广西等省每科都有录取的进士,达到”广收人才”的目的.清政府的这一做法,对发展土司地区的教育,进而促进民族凝聚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清朝时期 科举制度 保障性条例 土司地区

李世愉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历史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十三届科举制与科举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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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58

2016-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