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辽宁模式”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自2009年以来,辽宁省先后在省、市、县三级成立了辽河、凌河及江河流域公安机构.多年来,水利与公安联合在打击非法采砂、维护水事秩序、维系河流健康、保障防汛抗早及供用水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工作中,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基层的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基层河长与警长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让涉水涉河严重违法、危害重大、屡教不改的行为人受到刑罚的制裁,营造良好的水事秩序,为水利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水事秩序 水政监察 公安机构 联合执法
马宇
辽宁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服务中心,辽宁沈阳110003
国内会议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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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71
2019-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