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环境与社会组织党建的执行
中共中央要求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若要实质性地推动这项工作,一定要真正寻找到社会组织从事党建的动力.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可采用新制度主义分析的方法.整体分析框架拟采用斯科特制度环境中规制性要素和规范性要素的二维合法性机制.规制性要素主要化约为项目制,规范性要素主要化约为精英选拔制.社会组织从事党建的内在动力是合法性机制和效率机制的耦合.合法性机制在面上提供了可供言说的动机,使其更符合社会期待,效率机制在幕后对合法性机制提供了支撑,使其更符合组织内部的期待.分析中,应当关注”党委组织部门一社会组织一社会组织成员”的主体关系和”党建权威一社会效益”的关联性.
社会组织 党建工作 新制度主义 合法性机制
葛亮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49-57
201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