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书院文化教育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书院是中国古代独特的文化教育组织,在人才培养、学术创新、思想传播、社会教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文化遗产定义为文物、建筑群和遗址三类.学术界对于这三类文化遗产一般称为物质文化遗产.古代书院遗存的文物、建筑群、遗址属于物质文化遗产范畴.鉴于江西书院资源丰富,本文以江西为考察中心,力图构建我国省域书院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范式,提出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合作机制,进一步挖掘和整合书院文化教育资源,提升书院文化品牌,传承书院文化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书院文化教育 资源保护 多元合作 品牌建设
徐永文
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南昌330022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13-223
2016-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