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居建筑文化保护与发展

近年来,人们对建筑文化遗产包括城乡民居建筑文化价值的认识有所提高,但仍需进一步提升对传统建筑文化价值的再认识.这就需要人们正确理解保护原则标准,建立四层级式保护体系,切实做好保护规划立法,正确处理保护与更新开发的关系,弘扬并发展仿古主义、新历史主义、新乡土主义、新民族主义、新地域主义等,使融汇于自然山川环境的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和时代性新风格的建筑与城镇越来越多地出现在青山绿水间.

民居建筑 文化遗产 价值评估 资源保护

李先逵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

国内会议

2015年中国民居学术研讨会

江苏扬州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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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