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基层社会自治体系
在幅员辽阔的国土上,维持基层传统社会秩序的是一个延续着民族传统和文化特性的内部运行体系,少数民族基层传统社会自治体系独具特色,这个自治体系具有可分析的治理结构性因素:(一)传统基层社会组织因素;(二)民族习惯法或乡规民约;(三)家族族长、村落长老、宗教领袖等基层社会权威人士;(四)多元文化因素;(五)宗教信仰.对现代民族地方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具有重要启示.
乡村治理 社会自治 民族地区
贺金瑞
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院,北京100081
国内会议
内蒙古通辽
中文
10-18
2016-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