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议”互联网+”模式下”电子烟”的法律规制

电子烟作为一种颠覆传统卷烟的新型消费者嗜好品,它有着高新技术支撑的”电子产品”身躯,装载着含有”尼古丁”成分的烟迷嗜好元素,不管在学界还是消费者群体都产生了众多争议,消费者对于电子烟的安全使用和宣传存在担忧,国家对电子烟的立法规制和日常监管存在缺位,这引起广大学者的广泛思考.文章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建议将电子烟纳入类似”烟草制品”的范畴,明确其法律属性,并建立起严密有效的管理机制,改观电子烟的”三无”境况,借鉴已迅速崛起的”快递物流业”管理机制,建立起电子烟生产许可制,销售电子烟缴纳烟草普遍管理基金,统一烟草制品的税收标准,有力维护国家烟草专卖管理体制.

电子烟 生产许可制 市场监管 法律属性

安希顺

中卫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法规科)

国内会议

宁夏烟草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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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419

2016-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