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的一些观察
过去研究秦、汉法制,仅能透过书面文献里爬梳资料,律令条文虽见诸史籍,然多遭割裂而难见全貌.七○年代后,湖北省境内分别出土睡虎地秦简与张家山汉简,此二批出土竹简载录不少完整之法律史料,相对于记载未明或删节缺漏之书面文献,自然可为秦、汉法制研究带来更多契机.《汉书·刑法志》虽有上谳议罪的记载,然却未曾见相关文书传世,一直要到汉简《奏谳书》发表后,学者方得一窥原始面貌.过去史家习言汉承秦制,秦时有「延行事」,汉代《奏谳书》是否与其有直接关系?乃溯源典章制度之时所必须考论者.又奏谳文件所具备之文书格式、内容等,本文亦将藉《奏谳书》案例进行析论说明.最后则是针对《奏谳书》出现之重要词语「县论」及「它县论」进行全面观察,并据以阐释其法律专有义涵.
秦汉时期 延行事 奏谳 司法文书 睡虎地秦简 张家山汉简
林文庆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文系
国内会议
河南开封
中文
206-214
2015-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