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明清大地震与晋南地区的城市重建

山西在历史上是一个地震多发的省份,境内由大同、忻州、太原、临汾、运城等一系列断陷盆地所构成的山西断陷带,就是地震发生的主要区域,其中就强烈地震而言,今天运城、临汾二市所在的晋南地区则是最为集中的所在.现在追溯起来,明清时代发生在晋南地带的强烈地震有三次,分别是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的华县8级地震、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的临汾8级地震、嘉庆二十年(1815)的平陆63/4级地震.地震之后,百姓殒命,城郭丘墟,村落陵夷,震区遭受到巨大破坏,地震因此成为影响区域内社会发展进程的重大事件.从上文考察可以看出,明清时期的三次大地震给晋南地区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区域性的官衙公署、公共设施、民用建筑等受到了重创,大量人口在震灾中伤亡,区域经济遭受到突发性的打击。同时,大地震的发生也为重整区域社会秩序提供了重要契机,除了国家政策的扶持外,灾区的各级地方官员也能积极组织民众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措施,体现出“心系民生”的博大情怀,赢得了当地民众的爱戴,从而提高了区域社会秩序良性运转的效率。尽管如此,从这三次大地震的恢复重建上,仍然看到了种种的不平衡,诸如时段的不平衡、地域的不平衡、城乡间的不平衡等。造成这种不平衡的原因有很多,但国家并没有很好地把握这一契机恐怕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由于受国家应对灾后重建的理念、地方区域经济等条件的制约,灾后重建中显现出的程度较为严重的失衡态势无疑为此后晋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埋下了多种隐患。

城市重建 地震灾害 社会秩序 政策扶持 明清时期

郝平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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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专业委会第十二届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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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