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外伤后神经症状的损伤程度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2014年1月1日颁布以来,里面的许多条款较之以往产生了很多变化,变得容易理解和使用,但是同样有部分规定难以操作.在笔者的鉴定实践中,”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就是其中的代表.本文作者各自从事法医伤情鉴定工作10余年,共受理法医伤情鉴定2万余案,被就诊医院诊断有”脑震荡”的就有上万起.笔者发现,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只要伤者声称有头晕头痛的症状,医生就会诊断为”脑震荡”.新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是5.1.5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虽然“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有很多不同名称的医学诊断,但是最为群众所熟悉的还是“脑震荡”.笔者认为,脑震荡应当与它所伴随的头部、面部损伤合并进行鉴定;同时,也不排除评定脑震荡为单独一处损伤的可能。
法医学 脑震荡 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高宝凤 程詹京
天津市公安西青分局刑侦四大队 天津300380 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天津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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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