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性癫痫伤残程度评定的难点及对策
建议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相关条款涉及到外伤性癫痫的认定进行修改,限定临床诊断治疗材料的来源,明确相应医疗机构出具外伤性癫痫诊断治疗的证明材料之资质条件,没有相应级别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材料,不能作为鉴定时所采用的依据;以杜绝鉴定人员的主观臆断性,使鉴定人员所出具的鉴定文书材料建立在可靠的临床材料基础之上,并具有可靠的背景材料溯源之功效;规范材料的来源,明确乡村卫生院的证明材料的取舍。
法医学 外伤性癫痫 伤残等级 鉴定标准
吴跃欣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 江西九江332000
国内会议
内蒙古赤峰
中文
47-47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