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胸部穿透伤致膈肌非全层破裂损伤程度法医学鉴定1例报告

关于胸腹腔脏器破裂问题,两院三部委《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5.6.2k)款,膈肌破裂评定为重伤二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指南中的5.6.2k)款,膈肌破裂是指穿透性膈肌破裂(即全层破裂)和钝性膈肌破裂。膈肌破裂可引起膈病,所以一旦确诊应尽早进行膈肌修补,因此膈肌破裂诊断明确的适用于本条款。但本案例伤者术前诊断并不明确,患者临床体征并未达到必须手术的条件,只是术中见膈肌表面有一裂伤,且膈肌未贯通,也未形成膈疝,两院三部委《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标准中的5.7.2b)款,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进行治疗的评定为重伤二级。而5.7.3a)款,胃、肠、胆囊或者胆道非全层破裂者,评定为轻伤一级。鉴于对上述标准及释义的理解,本所对被鉴定人的胸部穿透伤致隔肌破裂,遂做出轻伤一级的评定是正确的。

法医学 胸部穿透伤 膈肌破裂 伤情鉴定

全锡钢 汪世尊

辽宁省海城市正骨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辽宁海城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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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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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