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致肠系膜破裂法医学鉴定一例
此案例,被鉴定人存在腹壁穿透创,腹腔积血,与肠系膜破裂,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根据人体损程度鉴定标准中有关腹部损伤的标准:腹壁穿透创属干轻伤二级;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的属于重伤二级;肠系膜损伤,在鉴定标准中无对应条款的规定。所以本鉴定的关键点有二个,一个是其腹部损伤引起的腹腔积血是否达到须手术治疗的标准,另一个是肠系膜破裂如何评定。经讨论认为对于其腹腔积血,虽然进行了腹部手术治疗,但其腹腔积血血量为200ml,小于500ml,亦达不到危及生命的程度,不应该评定为重伤。其肠系膜破裂,虽然条文无明确规定,但是可以引用标准的6.4之规定:“本标准未作具体规定的损伤,可以遵循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比照本标准相近条文进行损伤程度鉴定”,认为根据其损伤的实际情况可以比照条文5.7.3b肝包膜破裂、5.7.3c脾包膜破裂、5.7.3d胰腺包膜破裂的标准进行评定,故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法医学 肠系膜破裂 腹壁穿透伤 腹腔积血 伤情鉴定
赵俊豪 闫伟凯
临城县公安局 河北邢台054300
国内会议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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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36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