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手功能丧失的理解应用

被鉴定人孙某外伤史明确,依据病史、影像资料及现场检验,左手环指骨折并脱位诊断成立。第一种鉴定意见:孙某左手环指功能丧失程度计算:(70-0)/70×4%=4%。依据《人体损伤程度标准》5.10.4a),孙某左手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第二种鉴定意见:孙某左手环指功能丧失(运功能丧失)程度计算:(70-0)/70×4%=4%,左手环指指腹感觉无明显异常。手功能包括感觉功能和运动功能,环指末节功能占手功能4%,说明孙某左手功能丧失小于4%,依据《人体损伤程度标准》5.10.5c),孙度某左手损伤评定为轻微伤。笔者认为:手功能包括感觉功能和运动功能,功能丧失评定应采取第二种鉴定意见。

法医学 手功能丧失 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张彦民 郭胜华 牛卫军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河南新乡453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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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64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