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下肢深静脉血栓与外伤因果关系鉴定一例

本例,林某车祸外伤致左踝关节骨折、行石膏外固定术,需要较长时间卧床休息,下肢静脉失去了肌肉收缩的挤压作用,长期处于舒张状态,血流缓慢;而车祸致左小腿损伤,有左小腿深静脉损伤的可能,创伤和骨折本身就可以激活人体的凝血系统,增加血液凝固性。林某车祸致左内外踝骨折,伤后患肢制动、石膏外固定,且伤后一段时间骨折愈合欠佳,踝部肿胀,活动受限,可因骨折端压迫静脉、静脉壁损伤、血流速度减慢等因素共同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引起血液高凝状态,进而形成血栓。结合下肢深静脉血栓的形成机制,认为林某左下肢深静脉血栓与2012年12月25日的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医学鉴定 下肢深静脉血栓 交通事故 伤病关系

唐伟 张锴 周济鹏

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南京210029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内蒙古赤峰

中文

195-196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