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双侧眶内壁骨折鉴定一例

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3g条“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骨折”应确定为轻伤一级,根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的《标准释义》解释,双侧眶内壁骨折不属于5.2.3g所指范围。《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5d条规定,一侧单纯眶内壁骨折属轻微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未对双侧眶内壁骨折做出规定。笔者认为,按标准及释义判断,双侧眶内壁骨折不属于轻伤一级之范围,单侧眶内壁骨折属轻微伤范围。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6.2条规定推断,双侧眶内壁骨折确定为轻伤二级较为合适。

法医学 双侧眶内壁骨折 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魏清春 韩相友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安局 内蒙古赤峰0244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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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259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