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中鼓膜穿孔法医学鉴定分析
外伤性鼓膜穿孔在法医临床鉴定过程中是常见的损伤之一,也是在鉴定中较难把握的一种伤情鉴定,无论直接外力还是间接外力达到鼓膜破裂压力时均可造成鼓膜破裂,称为外伤性鼓膜穿孔,使鼓膜失去保护中耳、收集声能及阻抗匹配的作用.随着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施行,对此类鉴定的要求发生了变化.在新标准中规定: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的属于轻伤二级.但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很难把握鼓膜穿孔6周不愈合是否是不能自行愈合.新标准的广泛应用,使很多人从中人为干预鼓膜穿孔6周不愈合,采取感染、不间断的鼓气等方法阻止鼓膜穿孔6周自行愈合。因此新标准中5.3.5条文存在误区。
法医学 鼓膜穿孔 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刘丙伟 李跃辉 苏政
鹤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河南鹤壁458030
国内会议
内蒙古赤峰
中文
292-293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