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汽车安全带自缢死亡的法医学分析
死者颈部索沟宽度较宽,边缘清楚,未见明显表皮剥脱,符合宽度较宽、表面光滑的软质绳索形成,结合死者下颏部的表皮剥脱车辆安全带的锁扣抵压可以形成,推断作用于死者颈部的绳索应为车辆安全带。现场勘查发现汽车停靠在路边,车辆副驾驶位置的车门敞开且车门外是斜坡,死者的臀部下坠在车外,双脚在车内,左手屈曲靠在右侧后车门位置,右手下垂,颈部缠绕车辆安全带,分析利用其自身的部分体重自缢可以形成。从颈部索沟数目和叠压情况分析,安全带缠绕死者颈部为两周。死者右腋窝前方皮肤出现向颈部延伸的皮下出血,经侦查实验,判断安全带缠绕死者颈部的方向应为自后向前。安全带在死者颈部留下的印迹右重左轻,在项部呈弓形向上,解剖见肌肉出血右重左轻,推断安全带的作用力方向为自右下向左上。解剖检验见左右胸锁乳突肌在锁骨的附着点处出血,颈总动脉内膜横裂、出血,说明死者颈部受到一个向上猛烈提拉的动作,结合安全带印痕在颈部的走向推断,该索沟应为缢沟。死者颈部见索沟,索沟所在皮肤见皮内出血,对应部位肌肉和椎前筋膜出血,舌骨骨折并出血,表明该索沟为生前形成。死者尿失禁,睑结膜瘀血、面部瘀血肿胀并出血点,颈部见安全带形成的索沟,符合生前使用车辆安全带缢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全身未见明显可以致其昏迷的损伤,肢体未见捆绑等控制性损伤,未见明显防卫抵抗性损伤,颈部被安全带缠绕两周,安全带作用力的方向向左上,在车辆狭小的空间内他人难以形成,而以死者叔叔所描述的方式自己可以形成。根据调查,死者当天晚上行动反常,有自杀的动机和迹象;手机轨迹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他人加害的迹象;车内物品正常,不凌乱,随身物品未丢失,车辆提放正常。综上,分析认为死者符合以车辆安全带自缢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汽车安全带自缢死亡 法医鉴定 致伤物 成伤机理 死因分析
张进金 苏毅 戴炎林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侦大队 福建漳州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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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