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一起医疗纠纷鉴定谈医疗损害鉴定的注意事项

在当前的社会、法治环境下,应当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工作。将召开听证会作为必经程序,充分听取医、患双方意见,全面收集鉴定材料;科学认定医疗过错及相应的损害后果;伤残等级评定应当是医疗过错直接造成的、确定的损害后果,统一适用新的鉴定标准《人身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涉及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问题的案件,应当先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医疗损害 伤残程度 法医鉴定 评定标准

章松 杨霞 谭益民 吴洁

陕西汉中汉航法医司法鉴定所 陕西汉中723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内蒙古赤峰

中文

412-413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