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外伤性颈内动脉海绵窦瘘的法医学分析
本案中,被鉴定人纪某有明确头部外伤史(车祸),伤后立即出现左侧上眼睑下垂、眼球稍前突、眼睑结膜充血水肿、对光反射消失、失明,通过CT、MRI提示双侧眼上静脉增粗、以左侧为著、左侧海绵窦稍增宽,后经DSA确诊左颈内动脉海绵窦瘘并行手术治疗,其上述改变符合TCCF临床表现。被鉴定人于术后8月余进行法医学检查示左眼视力小于0.02,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4.8.2a条款评定为Ⅷ(捌)级伤残。
交通事故 法医鉴定 外伤性颈内动脉海绵窦瘘 伤残等级
吴晓薇 王爱枫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广东广州510515
国内会议
内蒙古赤峰
中文
498-499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