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攻击伤的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

基层法医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的法医大部分工作是在从事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工作.法医临床学是指运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知识及其他自然科学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主要工作就是活体损伤的检验鉴定,包括确定损伤的原因与性质,推断损伤机制与作用方式,评定损伤的程度,判断损伤时间和损伤预后等.法医检验鉴定人员在评定人体损伤程度时,往往重视损伤程度结论的评定,忽视损伤形成机制.笔者认为在进行活体损伤程度评定的时候一定要先确定损伤的原因与性质并推断损伤机制与作用方式,如造作伤和攻击伤当然不应该评定损伤程度,这样才能显示出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对攻击性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中应注意:在对伤者检查时应全面,除注意主要损伤外,对轻微的损伤也不应忽略,根据攻击伤的特点结合调查综合分析,仅凭损伤的情况,就判定其性质和程度是不妥的。鉴定时应实事求是地评出损伤程度,在分析说明部分应分析成伤机制,为办案、处理部位提供科学依据,在评定成伤机制时,认真、客观地调查是关键。在鉴别诊断时应按自伤或造作伤的鉴定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鉴定结论。
攻击伤 损伤程度 法医鉴定 临床学检验
于民强 李风丹
长垣县公安局 河南长垣453400 新乡县公安局 河南新乡453000
国内会议
内蒙古赤峰
中文
509-510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