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人身伤害案件中医疗因素的思考

检验鉴定的相关规定对陈旧性损伤和疾病与损伤结果的关系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但对医疗行为对损伤结果影响没有提及。作者就以前在法院工作期间参与审理的三起人身伤害案件,对医疗行为影响损伤结果进行讨论思考,指出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医疗技术日新月异,治疗效果日趋完美,部分以前无法治疗的疾病和损伤得到了有效治疗,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医疗行为对减轻损害结果的作用越来越大,建议大家在检验鉴定或者技术性证据审查中深入了解案情,认真分析医疗行为对损伤最终结果的影响,如出现明显的医疗行为失误,可及时告知办案人员,以供参考,使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人身伤害案件 医疗因素 损伤程度 法医鉴定

张小民 邵侠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陕西咸阳712000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陕西渭南714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内蒙古赤峰

中文

525-526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