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纵火杀人案2例

张某,女,61岁,2013年7月30日被他人浇泼汽油并引燃致全身大面积烧伤.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13年8月26日死亡.2013年8月28日进行尸体检验.尸表检验:面部广泛表皮缺失,体表除躯干前局部、躯干后及四肢遗留部分完整皮肤外,躯体其他部位皮肤均缺损不全.头面部、中腹部及双下肢呈黑色焦痂状;下颌、颈部、胸部、双上肢及两大腿内侧创面红润,深达真皮层;上腹部创面达皮下,呈皮革样化.依据新九分法推算其烧伤面积达67%,烧伤程度为Ⅱ°-Ⅲ°.这两起案件的受害者损伤、死亡原因比较明确,法医病理鉴定不是难点,难点在于案件证据的收集。上述案件的嫌疑人和受害人均为矛盾关系人,案发时现场除嫌疑人和受害人之外,无直接目击证人,因此对受害人第一时间的询问极为关键,但受害人全身烧伤面积广、程度重,进入医院很快即进行了气管插管手术,后因病情变化均在一周以内逐渐意识模糊、昏迷,直至死亡,在此过程中侦查人员一直无法对受害人进行案件过程的询问,而案件办理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是一个较长的过程,缺乏受害人的询问材料,将导致证据收集不充分,如果嫌疑人为逃避打击进行翻供,会对案件诉讼造成不利影响。

纵火杀人案 证据收集 询问材料 案件办理

盛健 朱骥 刘万胜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 江苏扬州225009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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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625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