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多发骨折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2例分析
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以下简称”三期”)评定是法医临床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整个法医临床检案中,三期评定的案例并不少见.但由于三期评定并无相应国家标准,仅为行业规范,在实际检案工作中,操作性不强,各机构及鉴定人对三期评定把握标准不统一,从而容易引起争议,尤其是对误工期的评定,大部分认为期限太短而提出重新鉴定,怎样把握《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相关条款,使结论更公正,是法医临床鉴定人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作者就2例四肢长骨骨折三期评定进行浅析,供同仁参考.三期评定案例不仅多见,也较为复杂,目前的评定规范并未充分考虑到各种损伤的实际情况,出现的争议案件较多,此类案件多见于住院时间长的伤者。笔者认为,在三期评定案件过程中,鉴定人要仔细审阅材料,对于住院时间明显增长的,尽可能提供完整病历资料,特别是病程记录能充分反映损伤的恢复情况,以确保出现争议时,有充分依据向当事双方解释清楚;对于住院时间短于规范规定的时间,严格按照规范评定,多不会引起争议。对于个人申请者,建议不随意受理三期评定申请。
法医临床学 下肢多发骨折 误工期 护理期 营养期
万雯 汪元河 夏冰 王杰 张璇
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贵州贵阳550004
国内会议
内蒙古赤峰
中文
625-626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