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面部刀砍伤致失血性休克伤情鉴定1例
某年3月18日16时许,刘某在家被人砍伤,目前仍在某医院住院治疗.鉴定机构于同月25日受理该鉴定.病史摘要刘某,女,47岁,某年3月18日16:03因”被刀砍伤20+分钟”被人送某急诊科,查体BP:100/60mmHg,P:106次/min,R:20次/min.本例鉴定存在鉴定条款竞争的问题,有法医认为应当全面测量伤口或长度,依次对所有损伤进行分别评判。笔者认为经过法医临床检验,可以确定伤者已经稳定不会恶化,查看容貌,预后不会出现容貌毁损的情况,其他损伤依据条款可能达到的最高伤情也就是重伤二级。根据病历,本例伤者存在严重的原发损伤,医院已经诊断为重度失血性休克,全面收集病历,确认休克及其分度,及时完成鉴定,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而伤情的细目检验,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后期进行,完全可以由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自行对情节进行判断。总之,在原发损伤严重,具有休克发生的病理基础者,受理鉴定时应当及时全面收集病历,确认休克,可以提高鉴定时效。
失血性休克 头面部刀砍伤 伤情鉴定
郭昭全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四川攀枝花617067
国内会议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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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668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