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破精神病患者杀人案的思考
2015年12月11日13时30分许,东辽县白泉镇镇南委7组居民洪某在其门市房内,被人攮伤背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现场勘查现场位于我县白泉镇东交大街北侧万米楼一楼8号门市房内,该门市房门朝南开,呈拉开状态,门内南侧为工作间,工作间北侧为生活区.工作间地面中央连到生活区地面见有大量血迹,工作间进门靠墙西侧有一衣架,衣架上挂有一女式紫红色貂皮大衣,工作区及生活区无翻动迹象,从门市房房门右转一直到该栋楼楼头,再向右转,总计300米左右,可见间断性滴落血迹.典型的精神病患者,杀人具有突发性、公开性、残忍性,独立作案,并且作案动机难以理解。但也有部分精神病患者如偏执型,杀人有一定指向性,作案前蓄谋已久,杀人后自我保护,隐匿作案工具等,应该加以鉴别,在法医以后的工作中值得注意。
杀人案 尸体检验 现场勘查 作案动机
孟凡刚 陶乐居
吉林省东辽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吉林省辽源市136600 辽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吉林省辽源市13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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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675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