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现场勘验在法医损伤检验鉴定中的意义

在法医临床检验鉴定工作中所遇到的伤害案件,伤害行为多数是一对一的,缺少目击证人,当事双方出于某种目的,在陈述案发情况及伤害过程时,经常是将对方的责任无限放大,隐瞒己方的责任,伤者经常会将自己非对方造成的损伤归咎于对方,如果办案人员的现场勘验及调查工作不细,就会为案件的处理带来困难,出现各种麻烦问题和发生信访案件.因此法医鉴定成为判定案件性质和最终案件处理的最重要的客观依据.

法医鉴定 损伤检验 现场勘验 案件性质

王延东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刑事技术处 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内蒙古赤峰

中文

727-728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