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部分条款

2016年05月13日23时许,张某在其县城区环城北路金太阳KTV门口因琐事被他人用菜刀伤及左手后入院.据医院病历记录;张某,男,2016年5月14日00时35分因”刀砍伤致左腕部出血、疼痛、活动受限2小时”入院.2小时前患者被刀砍伤左腕部,致左腕部完全离断,远端指体苍白、冰冷,充盈实验不明显,当即感剧烈疼痛,活动性出血(量约100ml),伴活动受限.针对肢体的损伤,如肢体的离断或缺失,肢体至腕关节或肘关节、肩关节缺失应与拇指的离断或缺失有着本质的区别,而按照现有条款都只能鉴定为重伤二级;依据“5.9. I b)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构成重伤一级,如果一肢的二、三大关节与另一肢的二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应与离断或缺失一个拇指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应该都鉴定为重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关节功能丧失 肢体离断 肢体缺失

先德鑫

开阳县公安局 贵州开阳5503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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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735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