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自制物损伤成伤机制法医学鉴定分析

兰某,男,63岁,农民.2014年10月12日死在自己家中.尸检所见:尸长167.0cm.尸体表面粘附大量血迹.左颞部耳前上有11处星芒状创口,大小在1.4cm×0.8cm至1.0cm×0.6cm之间,最深达颅骨;左耳后在14.0cm×13.0cm范围内有13处星芒状创口,大小在0.3cm×0.4cm至3.9cm×0.5cm之间,其中3.9cm×0.5cm创口斜向内下深9.0cm.以上创口创缘伴有表皮剥脱,创角呈撕裂状,创壁较光滑,创腔内无组织间桥.右额部有长5.1cm创口和1.4cm×1.0cm、1.5cm×0.5cm星芒状创口,上述3处创口均创缘较整齐,创壁较光滑,创角呈撕裂状,深达颅骨.通过对本案,对致伤工具的推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要全面的、系统的进行尸体解剖检验;每一处损伤都应该予以考虑,矛盾点应该予以排除;要综合考虑损伤的特征进行致伤工具的推断。
自制物损伤 成伤机制 法医学鉴定 尸体解剖
冀振东 张继国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黑龙江大庆163311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黑龙江鹤岗154100
国内会议
内蒙古赤峰
中文
744-744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