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高校学位纠纷的法治化解决

高校依法办学、依法行政是法治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学位授予是其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学位授予是通过向学位申请者颁发学位证书的形式实现的,学位证书上的信息不仅客观地表达了学位授予行为本身,也蕴含了高校对学位授予及学位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自行印制学位证书的政策赋予了高校一定的自主权,使高校在学位证书的信息表达上有更多空间.同时,自行印制的学位证书也将折射出高校对学位授予的认识差异,这种认识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导致学位纠纷的产生.在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的背景下,完善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使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高校避免学位纠纷的有效途径.

高等院校 学位纠纷 法治化解决 立法完善

李安萍 陈若愚 胡秀英

常州大学 常州 213164 江苏理工学院 常州 213001

国内会议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2016年会员代表大会

西安

中文

1234-1239

2016-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