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3例职业性听力损伤致残等级鉴定案例引起的思考

目的:通过对3例职业性听力损伤致残等级鉴定案例的分析讨论,提高对《工伤标准》与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区别的认识.方法:分析讨论3例职业性听力损伤患者致残等级鉴定及相关职业病诊断存在的问题.结果:由于《工伤标准》与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中纯音听阈检查结果计算方法不一致等原因,致使职业性听力损伤致残等级鉴定结论易出现偏差.结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应了解《工伤标准》规范性应用文件中增加的《噪声聋标准》和《爆震聋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部门需加强对相关国家标准的培训和研讨,避免伪聋或夸大聋的发生.

职业性听力损伤 致残等级 诊断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杨丽莉 李俊生 黄燕 张瑞丹 王永勃

050031 河北 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 050051 河北 河北省省直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国内会议

第十四届全国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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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