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二代下中小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最低资本要求研究
2016年第一季度,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正式实施.中国偿二代建设的目标是要科学准确的计量风险并提高对风险的敏感度,在计算保险公司面临的各个风险模块的资本要求的基础上合理设置资本额度.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中小型财险公司为研究对象,对构成财险业主要风险的保费风险进行计量,并以此为起点探讨中国财险业偿付能力资本标准,结合中国中小型财险公司发展现状,分析作为监管第一支柱的量化要求面临的现实约束,并提出建议.
保险公司 偿付能力 监管体系 保费风险
周海珍 周新婷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杭州310018,中国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杭州市江干区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
国内会议
西安
中文
249-266
201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