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立的必要性研究一一基于养老金替代率的视角
待遇与缴费相统一,多缴多得是社会保险的一大原则.有能力缴纳费用的职工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外还应该参加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以维持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提高个人养老金替代率.同样地有能力缴费的居民,也可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补充养老保险.”职工+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一支柱,”职工+居民”的补充养老保险作为第二支柱,商业保险这类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作为第三个支柱更为合适.本文分析了各个支柱的实施情况,通过计算近10年来中国与世界主要国家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与恩格尔系数之比用数据来检验中国的养老金水平对于退休人员生活的保障程度的高低,并且合理假设,测算参加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养老金替代率,发现养老金的水平可以提高30-40%,通过实证分析来验证多支柱体系建立的必要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养老保险 保障体系 养老金替代率
董雪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北京102206,中国
国内会议
西安
中文
568-582
201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