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监理对象类型的完整性分析

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中,明确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对象主要为建设项目;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关停的各个阶段同样存在着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需要进行过程控制,因此,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理的对象是有必要的.

环境监理 过程控制 关停企业 风险管理

桂祖胜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09

国内会议

第十三届长三角科技论坛环境保护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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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