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探讨
企业开展环境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是其履行法定义务及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文章分析了当前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在环境执法中应用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在环境执法用应用的两种方式为直接应用和间接应用.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保障对策措施,基于此来推动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
环境执法 企业组织 自行监测 信息公开
王亚超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苏州215004
国内会议
浙江湖州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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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