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对接度评估--以常州市为例
城市设计作为非法定规划,须通过与法定规划进行对接,才能落实其设计理念与设计要素,因此研究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对接度,对于研究城市设计的实效性意义重大.本次研究选取常州市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不同类型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对接度有何差异,并从中挖掘问题、分析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研究发现,由于城市设计在成果审批、修编、对接法定规划监管等环节相对薄弱,造成了部分城市设计未能有效地对接法定规划,或被不断更新的城市设计取代而失效.其次,不同管理部门在城市设计环节上的协调不足,造成了跨行政区域的城市设计或涉及多专业部门的专项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对接度较差.最后,城市设计的编制成果形式不统一,造成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在对接过程中遇到困难.通过本次研究,笔者挖掘了常州城市设计在实施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同时也希望为今后类似的城市设计评估研究带来启示.
城市设计 法定规划 对接度
黄甥柑 杨兵 季松 朱怡然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国内会议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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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