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公平的社区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研究--以《太原市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规划导则》为例
全国各个城市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基本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出台了地方标准,大部分地方标准仍然按照居住区-小区-组团的模式进行配建,同时按照上下限确定了各类设施的千人指标.由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对居住区、小区和组团的规模是按照区间值的人口规模确定,以居住小区为例1万人到1.5万人均属于居住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均可按照小区进行配建,而实际服务人口却相差甚远,同时上下限的千人指标都造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人均建筑面积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太原市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规划导则》的研究成果解决了不同规模的住宅小区其人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是一致的,随着小区人口规模的翻倍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同样翻倍,实现“无极变换”,保证小区居民享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平性”.本文结合太原市的研究成果进行深入分析,希望对其他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社区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 配置标准 社会公平
张龙龙
太原市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内会议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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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2016-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