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公众知情权看深圳重大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以中石油深圳大鹏湾LNG项目为例

深圳市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公民意识觉醒,NGO组织兴起,原来以填海等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利益的发展方式无法被公众继续接受.中石油深圳大鹏湾LNG项目申报符合各项法定程序,被纰漏后仍引起舆论风波,主要原因是公众知情权未获得有效保障,公众想参与却没有有效途径.本文试图从公众知情权的角度分析涉及环境等其他公众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引起民众反对的原因,并提出在此类项目中保障公众知情权和提高公众参与度的途径.通过观察、访谈、调查问卷、文献研究等研究方法,得出深圳公众参与还处于最低的非参与层次,LNG项目的程序合法不合理,分析各个利益相关方知情权的缺失与保障及其原因,并以规划设计师作为特殊人群进行单独抽样调查,分析提高公众参与程度的可能性.

重大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 知情权

刘玥 贾琳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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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