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基于农民主体地位的农业旅游发展模式研究

本文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农村发展观为指导,探讨以农民主导乡村旅游建设为原则,保护农村生态基底为基础,农村产业深度融合为策略,增进农民福祉为落脚点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2016年的农业新政强调了“农民主体地位”和“农民福祉”的重要导向,提出了“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发展要求.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是保护农民利益的应有之义,也意味着农民是农业旅游发展的内生动力;蓬勃发展的农业与美好和谐的农村环境是“农民福祉”的重要载体,而深度的产业融合是新时代下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激发农村活力重生的有效途径,不仅限于浅层次的业态叠加,还要实现总体经济价值链的提升,以及城市与农村文化的交融和渗透.本文以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田野风光休闲农业园规划为例,探讨了当前形势下休闲农业园的理性发展模式,包括:保护农村生态基底;建立深度融合的现代化农业产业集群,扩大经济价值链;活态传承传统农耕和民俗文化;建立保障农民主体地位的有效机制等.该发展模式旨在实现农业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并使农民成为发展成果的最大受体.

农业旅游 生态保护 产业融合 文化传承 农民主体地位

刘佳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愿景城市开发与设计策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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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