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资源编目标准化助力公共信用有效供给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公共信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公共信用属于纯公共物品,市场和志愿事业的供给都有自身的局限性,此时政府作为信息资源的最大收集者、生产者、管理者、使用者、发布者和拥有者,便成为公共信用信息供给的主体.本文主要就在政府信息公开背景下如何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的有效供给进行讨论,通过建立一个地方政府行之有效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归集及编目标准,规范政府配置这个“有形之手”对公共信用供给的干预,为解决信用信息不对称、信用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技术措施.
信用信息资源 编目工作 标准化进程 公共信用供给
周海波 刘莎 罗军
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272-282
201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