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烟叶产区季节性用工法律风险的防控

以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背景,选取苗某诉山东某市烟草有限公司某县分公司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一案作为研究对象,着重对该案所涉及的焦点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同时,梳理当前烟叶产区的烟草部门在季节性用工问题上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最后提出,在季节性用工问题上应当“对症下药”,构筑起科学合理、富有针对性和系统性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以此实现用工的法治化.针对季节性用工存在的风险点,烟草部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细化防范措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烟草企业 季节性用工 法律风险 管理体系

孙华

山东临沂蒙阴县局(分公司),临沂市蒙阴县新城路131号,276200

国内会议

中国烟草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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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