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期间浅析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明确要求烟草调查取证的时间是自批准立案之日三十日内终结.三十日的调查取证期限是法定期间,本文从理论角度分析确定三十日调查取证期间的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以及三十日中的排除与延长的情况,并对排除情况的开始与终止时间予以明确,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分析超过调查取证期限的行政处罚行为的效力与法律责任,进而从法律、制度、意识层面提出对策,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维护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形象.
烟草专卖局 行政执法 调查取证期限 法律责任
潘华蓉
山西省临汾市烟草专卖局 临汾市开发区河汾路中段 041000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9
201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