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血肿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1例
本例张某2014年12月3日被他人打伤后出现精神差、头痛、间断呕吐,头颅CT示“硬膜下血肿”,伤后七小时查体未及神经系统阳性体征。鉴定人讨论时出现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伤者有头部外伤史、有颅内出血和脑受压症状,但缺乏神经系统的阳性体征,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属于“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不能评定为重伤二级。第二种意见认为:从伤者头颅CT片所示硬膜下血肿的部位和血肿量来看,其为小脑幕下硬膜下血肿、量超过l Oml,符合《法医临床学》构成重伤的颅内血肿概念,亦达到((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可评定为重伤;至于伤者伤后未出现神经系统阳性体征可能与涉及共济运动的查体如指鼻试验、跟膝胫试验等需要伤者较高程度的配合,小脑幕下出血或血肿者往往以嗜睡多见,难以配合完成共济运动的检查,而其他神经系统检查无阳性发现;本例颅脑出血后出现脑受压症状、虽无阳性体征,手术清除硬膜下血肿量约15xn1,可以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二级的定义,结合5.1.2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评定为重伤二级。
颅内血肿 损伤程度 脑受压 法医学鉴定
张志威 乐永锐 安永明
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 江苏南京210029 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扬州224003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 甘肃定西7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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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