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2例颅内血肿开颅术后的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探讨

本文就工作中遇到的2例颅内血肿案例进行损伤程度评定,探讨分析新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及新标准条款之间出现的鉴定意见的差异性. 笔者建议再次修订《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时,重伤二级条款中增加“硬膜下血肿开颅术后、脑内血肿开颅术后”,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2 b)之规定,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膜破裂评定重伤二级,本文案例在行“右侧额颜顶部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或行“开颅去骨瓣减压血肿清除术”过程中,均造成硬膜破裂,故评定为轻伤一级,偏轻,有失公平。

颅内血肿 术后损伤程度 法医学鉴定 标准体系

赵占平 燕亮 王霞 李咏梅 燕迎彤

准格尔旗司法鉴定所 内蒙古鄂尔多斯010300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内蒙古鄂尔多斯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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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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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