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损伤后情感损害评定的初探
在某些领域,例如司法鉴定,出于获得赔偿的心理,难免存在夸大,甚至伪装,故对于此方面的评定通过主观评判很难把握。而早期诊断后干预治疗对于后期心理社会康复有很大作用。因此,对于颅脑损伤后情感改变的客观评估、诊断及心理社会康复的应用非常必要,在临床精神病学及司法鉴定实践中,均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在司法鉴定实践中,对于情感损害的评估可以结合量表的评定、脑电生理检测方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再进行细胞因子的测定,将更有利于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客观开展。
颅脑损伤 情感损害 细胞因子 法医鉴定
孙会艳 陶陆阳 张微微 程伟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内蒙古赤峰024000;苏州大学 江苏苏州215006 苏州大学 江苏苏州215006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内蒙古赤峰024000
国内会议
珠海
中文
60-62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