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部刀刺伤致腰骶丛神经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参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腰从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可以直接引用条款评定为重伤;而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腰丛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除非同时遗留相应下肢大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可以评定为重伤二级,否则无相应条款可参照。笔者认为腰丛神经与臂丛及能丛神经同等重要,其损伤与臂从及能丛神经损伤一样,对人体健康有重大影响,故笔者认为,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6.4条之规定,比照第5.9.2f条之规定,腰丛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可以评定为重伤二级。希望在今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修改时予以补充腰丛神经损伤方面的规定。
腰骶丛神经损伤 腰部刀刺伤 损伤程度 法医鉴定
尹维贺 杨兴兵
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 江苏如皋226500
国内会议
珠海
中文
96-97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